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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s06金沙官网登入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校办     发布时间:2017-08-31 17:19:40     阅读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js06金沙官网登入(以下简称“学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专科(高职)学生(以下简称“学生”)转专业工作,维护学生权益和教育的公平、公正,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js06金沙官网登入学生管理规定》及《js06金沙官网登入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转专业工作应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建立良好的学风服务,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遵循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与学校专业教学资源条件、社会需求相结合的原则。学生转专业工作应公开、公平、公正,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与程序,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  转专业条件

第三条 学生应按照招生录取专业学习,一般不得转专业。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一)学生对其他专业确有兴趣或专长,经转入二级学院考核,转入该专业能获得更好的学习效果或更能发挥其专长;

(二)学生入学后因某种疾病或生理原因,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学校其他专业学习;

(三)因参与创新创业或参军入伍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或休学,在入学或复学后需转入与创新创业或服役相关专业学习;

(四)因学校专业调整或停办,导致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或休学的学生在入学或复学时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

(五)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变化或学校专业发展需要,经学生本人同意,学校可以适当调整学生的专业;学校调整专业时,原专业学生可以自愿申请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学习;

(六)国家、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学校规定的其他可转专业的情况。

第四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转专业: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处在保留入学资格、休学、保留学籍状态的;自愿退学或应予退学尚未取消学籍的;

(三)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四)不同类别、学科跨度较大,不符合教育教学规律的;

(五)不满足拟转入专业学习的其他条件的;

(六)申请再次转专业的;

(七)其他无正常理由的;

(八)国家、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学校规定的其他不能转专业的情况。

第五条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予以优先考虑。

第三章  转专业程序与要求

第六条 转专业的程序

(一)学生申请与受理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均可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前三周内提出转专业申请。申请转专业学生应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附其家长或监护人书面意见),填写《js06金沙官网登入学生学籍异动表》并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交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接收学生转专业材料即受理学生转专业申请。

(二)资格审查与考核

1.转出二级学院审查

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召开院务会对申请转出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同意者,由转出二级学院将材料送至学籍管理部门。

2.学籍管理部门审核

学籍管理部门汇总申请转专业名单和材料后,对学生的基本条件和材料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送至拟转入二级学院。

3.拟转入二级学院审查与考核

拟转入二级学院对申请转入本学院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学校当年各专业招生录取情况(包括:招生指标、录取分数划线、录取情况、新生报到率等),以及本学院相关专业的办学综合情况(包括:专业建设情况、师资队伍现状、分班情况、实验实训教学条件等)进行综合考虑,确定相关专业是否接收转专业学生。在接收转专业学生时,拟转入二级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必要的考核(考核方案应在考核前对学生进行公布),再择优确定同意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拟转入二级学院应于每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内将拟接收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及材料报送学籍管理部门。

(三)公示

学籍管理部门将二级学院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和学籍管理部门主页公示3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学籍管理部门报校长(或校长授权的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批、原在读专业名称、拟转入专业名称、入学年份,转专业理由、学生学业情况等)在学校校园网主页及学籍管理部门主页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日。

第十五条 学校转专业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学生转专业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按《js06金沙官网登入学生申诉管理办法》提出申诉。

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规范转专业工作及行为,严禁违反程序、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暗箱操作等行为。因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还要一案双查,追究相关部门领导责任。涉嫌违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有违规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转专业资格,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并载入学生诚信档案。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有关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第十八条 本细则由学籍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js06金沙官网登入学生学籍异动审批表


附件

js06金沙官网登入学生学籍异动审批表

                               归档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学号

年级

籍贯

联系电话

所在(系)

所在专业

班级

异动后(系)

异动后专业

异动后班级

录取批次

单独招生对口高职○高职录取一批次 ○高职录取二批次(在相应类型前打“√”)

异动类型

休学  ○退学   ○复学  ○转专业   (在相应类型前打“√”)

学籍

异动

原因

学生(签名)年月日

家长

意见

(外省学生家长可通过电话或信函(传真)等形式向院系或辅导员明确意见)

签字:

   

辅导员

意见

签字:

   

院系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转入院系意见

(此栏转专业的填)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学籍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分管领导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

   

备注

1.申请人在填表前需要附上详细的书面申请,家长意见还需以附件形式附在表后,内容是提供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在复印件上签上家长意见和联系方式及时间。

2.因病休学或病愈复学的学生应由医务室提出处理意见,并附交二级甲等以上加盖公章的医院诊断书。

3.凡复学、转专业的学生请系部签意见时需同时注明拟编入班级名称,学生复学、转专业学号一律不变。

4.办理退学、休学或复学的学生,此表一式三份,学生本人一份、学生所在院系和学籍主管部门各留一份存档,办理转专业的学生,此表一式五份,重庆市教委、学生转出院系、转入院系、学籍主管部门和学生本人各留一份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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