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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s06金沙官网登入学生转学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校办     发布时间:2017-08-31 17:18:52     阅读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维护高等教育公平公正和学生合法权益,以及js06金沙官网登入(以下简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专科(高职)学生(以下简称“学生”)转学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js06金沙官网登入学生管理规定》及《js06金沙官网登入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学校转学工作将严格按照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文件执行,确保转学程序合法、公正,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由学籍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学生转学申请的受理、审核、报备等工作。

第二章  转学条件

第四条 学生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但同时具备以下两项条件的,可申请转学。

(一)因患病或确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在本校学习。其中,患病学生需提供经转出学校、拟转入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特殊困难一般指因家庭有特殊情况,确需学生本人就近照顾的,由学生提出申请,学生生源地所在村社、乡镇或社区、街道审核确认。

(二)申请转学学生高考分数达到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在该生生源地相应年份高考录取最低分数。

第五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五)未通过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的(含保送生、单独考试招生、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等);

(六)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七)国家、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学校规定的其他不得转学的情形。

学生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学校应当出具证明,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协调转学到同层次学校。

第六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入js06金沙官网登入-(潍坊)有限公司:

(一)拟转入js06金沙官网登入-(潍坊)有限公司学生在原学校在籍时间超过两年及以上的;

(二)拟转入js06金沙官网登入-(潍坊)有限公司学生在办结转学手续前受到国家法律处理或学校纪律处分的;

(三)拟转入js06金沙官网登入-(潍坊)有限公司学生患病,且不适合在js06金沙官网登入-(潍坊)有限公司学习的;

(四)国家、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学校规定的其他不得转学的情形。

第三章  转学程序与要求

第七条  转学程序

(一)拟转入js06金沙官网登入-(潍坊)有限公司程序

1.学生申请与受理

由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学生所在学校同意后,由转出学校将学生转学相关材料寄送js06金沙官网登入-(潍坊)有限公司学籍管理部门;js06金沙官网登入-(潍坊)有限公司学籍管理部门接收学生转学相关材料即js06金沙官网登入-(潍坊)有限公司受理学生转学申请。

2.资格审核与公示

(1)学籍管理部门初审

学籍管理部门对学生转学条件、转学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2)招生委员会审核

学籍管理部门将通过初审的学生转学相关材料移交js06金沙官网登入-(潍坊)有限公司招生部门审核,审核同意后由招生部门报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签字同意。

(3)二级学院审核

学籍管理部门将转学学生相关材料移送相关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召开院务会进行集体研究并签署意见(会议纪要须载明转学学生名单、表决情况,并报学籍管理部门

姓名

生源地

高考

分数

拟转入学校专业当年生源地录取最低分

转出

学校

专业、层

次、年级

学科

门类

公示时间

及载体

转入

学校

专业、层

次、年级

学科

门类

公示时间

及载体

学籍主管:

处长:

校领导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学籍主管:

处长:

校领导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转出

省级

教育

行政

部门

意见

经办人:

处长:

主管厅(委)领导:

 (公章) 

                  年     月   日

转入

省级

教育

行政

部门

意见

经办人:

处长:

主管厅(委)领导: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1.此表为办理转学确认手续的主件,同时应附:招生录检表复印件、学籍注册信息页、含转学学期成绩的学习成绩单、由转入学校招生部门出具的拟转入专业当年生源地录取最低分证明和转出、转入学校公示文件。2.因病转学,经转出、转入学校指定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书(需学校盖章确认);特殊困难转学,经生源所在地村社、乡镇或社区、街道审核确认的证明材料。3.转学材料按确认表、学习成绩单、学籍注册信息页、录检表、公示文件和其它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套,一式五份。4.转学材料应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负责报(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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